...此,“评价某种法律程序有两条标准:一是结果有效性(good result efficacy ), 二是过程价值有效性(process value efficacy)”偏重前者的观点可简单称为程序工具主义,偏重后者的称为程序本位主义我国的法律传统历来普遍倾向于重视实体正义,轻视程序正义...
基于1个网页-相关网页
process value efficacy
过程价值效能
以上为机器翻译结果,长、整句建议使用 人工翻译 。
应用推荐
模块上移
模块下移
不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