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申请人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标明“申报中俄 (NSFC-RFBR) 协议项目”,经本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于2005年3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一式两份直接报送到基金委国际合作局美大及东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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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协议项目(NSFC-RFBR) 支持领域:(1)数学和力学;(2)信息学;(3)物理和天文学;(4)化学;(5)生物学和医学;(6)地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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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化学、材料科学(Chemistry and Materialcomputerscie2013年度 (NSFC-RFBR)开作交换项目申请指南s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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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 俄 (NSFC-RFBR)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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