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各在指出法益须具有明确、实体性时,并没有对法益的权属人予以进一步的说明,这项工作是由米歇尔·马克斯(Michael Marx)在其一九七一年提交的博士论文《论法益概念的界定》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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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迈克尔•马克思(Michael Marx)作为一个环境和社会领域的民间团体联盟负责人①,召集其54个成员公司的领导人共聚一堂,商讨下一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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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Michael 标签: Michael Marx 地址说明: 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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