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et code of practice
根据新加坡《互联网行为准则》(Internet Code of Practice),“任何违反公共利益、公共道德、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国家和谐的内容,或新加坡相关法律禁止的内容”都应该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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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1月1日颁布了《互联网操作规则》(Internet Code of Practice),该规则是分类许可证制度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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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互联网行业而言,新加坡的《互联网运行准则》(Internet Code of Practice)适用于所有的互联网服务商,不论是新闻内容网站,还是社交媒体网站,都应统一遵循《互联网运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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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实务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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