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
儿童身份保护法(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在2002年8月6日起生效。法例容许某些超龄儿童(即年满21岁以上)仍被看待为儿童(年满21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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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超龄情况,如果适用美国儿童身份保护法案(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CSPA)的话,也是可以通过面谈而成功获得签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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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孩子身份保护法(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在你儿子21岁生日之前,你提交移民申请的话,他仍将被看作美国公民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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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儿童身分保护法案(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永久居民为未婚子女申请绿卡的过程中,如果申请时子女年龄不到21岁,那么子女的年龄会冻结在永久居民入籍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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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
儿童地位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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