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制定《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该《办法》经2005年7月7日农业部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5年7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54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2015年7月15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 《办法》分总则、鉴定机构、申请和受理、试验鉴定、鉴定公告、监督管理、罚则、附则8章34条。1982年8月31日农牧渔业部发布、1997年12月25日和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业机械鉴定工作条例(试行)》(农机字第1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