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加强和深入聚落生态文化研究,对某些未知领域应尽快发掘、整理和评估,对将要开发建设的聚落应多方联合,从立法和学术两方面的结合去控制。研究的目的是为制定规划设计方案及保护方法提供准确而有力的依据。 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全国统一研究规划,对现存所有聚落文化进行总体普查研究和评估,划分区域与等级,制定相应保护措施及法规,减少局部地区乱开发和建设而带来的破坏。 (2)重视社会法制与道德伦理方面的教育与宣传,提高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对当地居民而言,在保持原有良好传统的同时,及时引导正确的建设观念,研究适合本地的经济发展模式,以保护为前提,不能以牺牲文化遗产为代价来换取暂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