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类住区委员,是因为联合国为改善发展各国家的住宅及生活环境、促进国际协作而建立的联合国组织。为实施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1977年第32届联合国大会批准经社理事会中的住宅建设计划委员会发展改组为联合国人类住区委员会,由经社理事会选出的58个委员国组成,并设联合国人类住区中心(United Nations Centre for Human Settlements;UNCHS。通称Habitat Centre),作为本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及执行机关。为筹措活动资金,另设联合国人类住区财团(United Nations Habitat and Human Settlements Fundation;UHHS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