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 第3号(文件已作废) 《建设项目 (工程)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 定》 已经1996年10月4日劳动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颁布、 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伯勇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七日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