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编发〔2005〕3号)和人事部《关于同意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复函》(国人部函〔2005〕147号),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其主要职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