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论通过自然法理论而影响到基督教的社会政治学说,并对西方近代民主宪政思潮产生了深远影响。上帝之神圣性质与国家之世俗 性质的张力充分表现在奥古斯丁的神学中,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形成了截然对立的两个世界。国家成为人类处於沦落状态的权宜之计, 因其世俗性而不禀有神圣的目的。这种理论之於近代政治思想的意义在於,它为限制国家权力开辟了道路。它基於人类的罪性和普遍堕 落,强调通过限制所有人的权力来保护每个人的自由,而不是基於人性可以达到至善的理想,去赋予圣人无限扩张的政治权力。前者对 人性和国家均采取低调,并不梦想借助建立国家来为人性确立通往至善的道路;後者则期望建立国家以保证人性之改良,并最终达到至 善。这正是基於基督教原罪传统的政治理论与其他各种政治思潮的根本区别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