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于2012年12月1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令第73号公布。《办法》分总则、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5章37条。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5年1月22日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予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2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