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劳动
百科内容来自于:
社会劳动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生产商品的劳动所具有的社会性质。与“私人劳动”是一对矛盾。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产品直接表现为
私人劳动;但
社会分工又使
商品生产者互相依赖,商品不是用来满足生产者的需要而是用来交换,并在商品出售后才表现为社会劳动。
劳动产品采取商品的形式,劳动采取价值的形式,这是由个别劳动(
私有制条件下为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的。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对立在
商品生产中表现为
具体劳动和
抽象劳动的对立,进而产生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
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
私人劳动同时必须表现为直接社会劳动的对立,特殊的
具体劳动同时指示当做抽象的一般的劳动的对立,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的对立——这种内在矛盾在
商品形态变化的对立中取得了发展的运动的形式。”
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
商品经济内在矛盾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