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女友孙雅莉
鄂皆豪诉称,2010年9月,他参与
江苏卫视《
非诚勿扰》节目录制期间结识
孙雅莉,并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开始商量结婚事宜。后以结婚为目的,鄂皆豪应
孙雅莉要求赠与其夏普32寸高清液晶电视一台、宝马318车一辆,并登记在孙雅莉名下。2010年12月25日,
孙雅莉突然拒绝与鄂皆豪结婚,并拒绝返还鄂皆豪赠与的车辆。
鄂皆豪认为,宝马车虽然登记在
孙雅莉名下,实际上是其基于结婚目的对孙雅莉的赠与。现
孙雅莉拒绝结婚,理应返还。
为此,鄂皆豪称其曾多次找
孙雅莉要求返还财物,均遭拒绝。于是鄂皆豪将孙雅莉告上法庭。12月16日,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认为宝马车具有彩礼性质,因车已登记在
孙雅莉名下且已使用,判处孙雅莉返还鄂皆豪28万元,相当于购车款的94%。
孙雅莉代理人对此不认可,表示将与孙雅莉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2014年2月13日,由江苏
卫视播出的大型相亲节目《
非诚勿扰》女嘉宾孙雅莉牵扯三年审理的非婚赠与纠纷案件经二审调解,女嘉宾返还了宝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