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玉(《聊斋志异》篇目)
广平冯翁有一子[1],字相如。父子俱诸生。翁年近六旬,性方鲠[2], 而家屡空[3]。数年间,媪与子妇又相继 故事图逝,井臼自操之[4]。一夜,相如坐 月下,忽见东邻女自墙上来窥。视之,美。近之,微笑。招以手,不来亦不 去。固请之,乃梯而过,遂共寝处。问其姓名,曰:“妾邻女红玉也。”生 大爱悦,与订永好。女诺之。夜夜往来,约半年许。翁夜起,闻子舍笑语[5], 窥之,见女。怒,唤出,骂曰:“畜产所为何事!如此落寞[6],尚不刻苦, 乃学浮荡耶?人知之,丧汝德;人不知,促汝寿!”生跪自投,泣言知悔。 翁叱女曰:“女子不守闺戒,既自玷,而又以玷人。倘事一发,当不仅贻寒 舍羞[7]!”骂已,愤然归寝。女流涕曰:“亲庭罪责[8],良足愧辱!我二 人缘分尽矣!”生曰:“父在不得自专[9]。卿如有情,尚当含垢为好。”女 言辞决绝,生乃洒涕。女止之曰:“妾与君无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逾墙钻 隙[10],何能白首?此处有一佳耦,可聘也。”告以贫。女曰:“来宵相俟, 妾为君谋之。”次夜,女果至,出白金四十两赠生。曰:“去此六十里,有 吴村卫氏,年十八矣,高其价,故未售也。君重啖之[11],必合谐允。”言 已,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