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田子为相,三年归休,得金百镒奉其母,母曰:“子安得此金?”对曰:“所受俸禄也。”母曰:“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孝子之事亲也,尽力致诚。不义之物,不入于馆。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子其去之。”田子愧惭,走出,造朝还金,退请就狱。王贤其母,说其义,即舍田子罪,令复为相,以金赐其母。
(选自《韩诗外传》)
注释
田子:值齐国田稷子 归休:休假回家 镒:古代重量单位。一镒合二十两或二十四两 。
百镒: 亦作“ 百溢 ”,极言货币之多。
安:疑问词,怎么。
俸禄:做官应得的报酬 治官:做官 这里指管理公务 欲:希望 事亲:侍奉父母 致诚:做到十分诚实。致,表达;诚,真心。
去:除去 造朝:上朝。造,到......去 贤:以……为贤;认为……贤明 说:通“悦”,喜欢、赞赏。
舍:放弃,这里指赦免 以:介词,把,用。
造:往,到。
子其去之:你把这东西拿走。
译文
田子做宰相,三年后休假回家,得到金子两千两献给他的母亲。母亲问他说:“你是怎么得到这些金子的?”田子回答说:“这是我当官应得的报酬。”母亲说:“做宰相三年不吃饭吗?像你这样做官,不是我所希望的。孝子侍奉父母应该努力做到十分诚实,不应得的东西,不应拿回家。当国家的大臣不忠诚,也就是当儿子的不孝顺。你还是拿走它吧。”田子惭愧地走出来,上朝退还金子,下朝后就请求自己进监狱。齐宣王认为他的母亲贤能,为她的深明大义感到高兴,当即赦免田子的罪过,让他重新为宰相,把金子赐给他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