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差错出现于处方(或医嘱)、抄写、配方、给药以及监测的整个用药过程中。用药差错可按用药阶段而分类如下。
处方差错
在处方书写、选药、剂量、剂型、途径、滴速等方面发生差错。
抄写差错
护士在抄写医嘱时发生的各种差错。
配方差错
配发错误的药物、剂量、剂型,不适当的配制、标签、包装,配发贮存不当或变质、过期失效的药品。
给药差错
(1)投药差错 将药物误投于其他患者。
(2)未经处方的用药差错 该差错是指未经医师处方而给患者用药,包括继续使用已停用的药物。
(3)剂量差错 剂量大于或小于规定剂量或重复用药。
(4)途径差错 用药途径不是处方规定的途径,或是途径正确而部位错误,如滴眼液应滴左眼误滴右眼。
(5)速率差错 常见于静滴。
(6)剂型差错 包括不经处方者同意而将片剂粉碎。
(7)时间差错 不按规定时间、间隔时间给药。
(8)配制差错 药物在溶解或稀释时发生错误,或发生配伍变化。
(9)操作差错 操作技术不当,如输液泵操作失误、注射部位未消毒等。
(10)应用变质药品的失误 使用保存不当的药品或变质、过期失效的药品。
监测差错
未对药物治疗方案,或临床、实验室数据做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