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胃肠道患者慎用。
2.有支气管哮喘病史者,有可能诱发支气管痉挛。
3.同时服用抗凝剂者,最初几日应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病患者慎用。
6.过量服药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睡、低血压等,一般症状停药后即可自行消失。7.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红斑狼疮或其它免疫疾病患者慎用。
8.剧烈腹痛,烘便黑色或带血,皮肤、粘膜炎症、患眼疾者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9.口服降糖药、甲氨唑呤、苯妥英、洋地黄、锂剂及饮酒等,可降低本品耐受量。
10.六个月以下小儿慎用或遵医嘱。
11.连续服用三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