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用原则
①不能用手接触药品,不要把鼻孔凑到容器口去闻药品(特别是气体)的气味,不得尝任何药品的味道。
②注意节约药品。应该严格按照实验规定的用量取用药品。如果没有说明用量,一般应该按最少量取用:液体1~2毫升,固体只需盖满试管底部。
③实验剩余的药品既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要随意丢弃,更不要拿出实验室,要放入指定的容器内。(Na、K放回原瓶)
取用方法
(2)液体药品的取用:用胶头滴管等器具或用倾倒法。倾倒法:瓶塞倒放在桌上,标签对着手心(防止标签被腐蚀),瓶口要紧挨着试管口,试管倾斜,使液体缓缓地倒入试管。倒完液体,立即盖紧瓶塞,把瓶子放回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