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述人员不宜服用本品: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病史及肾结石等。
(2)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症状尚未控制时不用本品;如在本品治疗期间有急性发作,可继续应用原来的用量,同时给予秋水仙碱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
(3)服用本品时应保持摄入足量水分(日2500ml左右),防止形成肾结石,必要时同时服用碱化尿液的药物。
(4)治疗痛风性关节炎,如患者有轻度肾功能不全,而24小时尿酸排泄量又未超过700mg,一般每天剂量不超过2g。
(5)用本品期间不宜服水杨酸类制剂。
(6)定期检测血和尿ph值、肝肾功能及血尿酸和尿尿酸等。
(7)根据临床表现及血和尿尿酸水平调整药物用量,原则上以最小有效量维持较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