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泰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
2006年7月14日,中国证监会批准银泰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同年12月3日正式开业,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主要股东为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原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江西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2
、银泰证券完成对原中创11家营业部的收购工作
2007年3月,公司完成了对原中创公司11家证券营业部的收购工作,实现了人员、业务和客户资源的平稳过渡,各营业部相继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和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正式以“银泰证券营业部”新名号挂牌。公司下辖11家营业部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区的9个中心城市,经济环境优越,市场潜力较大。
3
、公司金证新一代交易系统顺利上线
2007年5月,公司金证新一代交易系统顺利上线,实现了集中交易、集中清算,交易系统权限由总部统一管理,各项高风险业务得以有效控制。
4
、公司大力拓展营销团队
为了转变经营思路,寻求公司经纪业务经营模式实现突破,2008年6月,公司召开了营业部营销工作会议,决定开展营销队伍的建设。随着营销团队的建设和发展,客户资产规模陆续出现大幅度增长,团队营销效果显著。
5
、全面实现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公司规范管理,在公司各营业部、各职能部门及存管银行的共同努力下,于2007年12月20日,公司上线八家存管银行,全面实现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6
、顺利通过账户清理验收工作
账户清理工作开始于2007年2月,经过一年多的缜密清查,2008年3月10日,我公司向深圳证监局上报《账户规范提前验收申请报告》,并于2008年4月,顺利通过了深圳证监局对我公司进行的账户清理的验收。
7
、顺利完成增资扩股
为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市场份额,使公司业绩保持稳定和持续增长,公司于2008年7月14日完成了增资扩股工作。公司资本金由原来的1.2亿元增加到5亿元。股东为北京嘉鑫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国 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江西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8
、增加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
2008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增加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9
、公司名称变更
2009年3月12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了从经纪类券商向综合类券商的跨越。
10
、二次变更业务范围
2009年7月8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增加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11
、二次增资扩股获批准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6月23日顺利完成二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5亿元变更为10亿元,为实现既定战略目标,增强抗风险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奠定了有利条件。
12
、获准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
2010年7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同意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
13
、唐山营业部获准开业
2010年8月24日,河北证监局核准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北新西道证券营业部开业。
14
、股东变更
2010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变更为北京嘉鑫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武汉致远投资有限公司。
15
、三次变更业务范围
2010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增加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 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
16
、
银泰证券成功发行“银泰1号”
2011年11月,银泰证券成功发行首只集合理财产品————“银泰1号”。
17
、
融资融券业务通过专业评价评审
2012年3月14日,银泰证券融资融券业务顺利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专业评价评审。同年6月4日,公司获得《关于核准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
18
、四次业务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