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锐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为人严于律己,正直不阿,举进士后授翰林。时宦官刘瑾擅权,同年多往晋谒,唯锐不趋附,受到舆论赞扬。后改任翰林院庶吉士。刘瑾将亲信焦黄中和刘仁亦改庶吉士,传旨和锐一起授编修,锐耻与同列,上疏请辞,以父丧归里。刘瑾革职后,复出任宁国府推官,南京吏部主事、礼部员外郎。正德十五年(1520)为江西督学佥事,以后历任福建提学副使、湖广参政、河南按察使,广东、山东左、右布政使。为人廉明公正,所到之处,均有惠政。在任宁国府推官时,属县一大姓诬人盗窃,县令受贿,判成冤案。锐得知后亲自前往重审,明断曲直,罢免县令。每在一处为官离任时,百姓都哭泣送行。嘉靖十一年(1532)终授太仆寺卿。嘉靖二十五年(1546)十二月,因病请归。卒时,“橐仅数金,田不及百亩”,还谆谆告诫其子,“切勿向他人求”。朝论以为清廉,诏赠右副都御史,谥康僖。有文集《端峰存稿》。工书法,王世贞《国朝名贤遗墨》【国朝系指明代】有其书迹。事迹收录于《列卿记》、《宾州续藁》。
补充此条内容:
邵锐是嘉靖十三年( 1534)逝世于塘栖老家的,墓在超山。
同年好友唐龙为其撰写了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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