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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潘远飞,男,曾用名潘萌,1971年11月25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为哈尔滨尚志市帽儿山镇长青委11组。
1991年因抢劫罪被尚志市人民法院判刑6年。

事件经过

事件概况

2009年11月26日早晨7时许,哈尔滨市阿城区牌路大街上脚穿拖鞋的潘远飞手持匕首袭击路人,造成1人死亡,12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

开枪击毙

26日7时9分16秒,警方接到出租车司机报警。潘远飞看到民警后并不惧怕,反而持刀扑来。民警对该男子使用了催泪弹,但未能将其制服。犯罪嫌疑人仍继续疯狂的向民警猛刺,民警郭建华立即鸣枪示警,犯罪嫌疑人继续向民警挥刀行凶,并叫嚣:我扎死你们。为了防止周边群众和战友受到伤害,民警郭建华果断开枪将犯罪嫌疑人当场击毙,缴获尖刀一把。到7时20分13秒民警现场妥善处置完毕,用时约10分钟。

伤亡情况

潘远飞在位于庆云小区7号楼1单元某室将在此居住的姐姐潘晓惠(1969年1月30日出生)刺成重伤后跑出小区,右转途径保安胡同,在阿城区教育局办公楼前再度右转绕至牌路大街上。从潘晓慧的住宅到教育局前方不远处的烟草公司,约1000延长米的距离中,潘远飞手持匕首刺死1人,刺伤12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姐夫正从哈尔滨赶到阿城,家人也从尚志赶往阿城。
潘远飞持刀刺向路人
事件中的死者系黑龙江省涤纶厂子弟小学音乐教师王友,男性,生于1966年3月15日,籍贯为黑龙江省巴彦县。
63岁的阿城区教育局门卫室工作人员王英武,被潘远飞刺成重伤。
57岁的阿城一中化学老师杨浩然身中4刀,其中脖子上的一刀伤及动脉。据杨老师的妻子王爱民介绍,王老师是所有伤者中最轻的。王老师说7时许,他从位于庆云小区7号楼5单元的家中出门上班,行经烟草公司附近,与一男子错身后被该男子猛力刺伤颈部,随后该男子又刺出三刀。

行凶原因

潘远飞制造该起案件的原因及当时情景尚未能得知。潘远飞是否存在精神疾病也需进一步调查及工作后方能做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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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原声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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