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科博肽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临用前加注射用水溶解,每日140~280 g,每次140 g。用药间隔应大于6小时,连续用药10日后应停药1~2日。1 癌症痛疼:首次注射140 g,140~280 g/日,10日为一疗程,隔1~2日再进行第二疗程治疗。治疗初期若效果不显著可与原治疗剂量的镇痛药物合用,逐日减少镇痛药物的用量,至第三或第四天完全停用原镇痛药物单用科博肽维持疗效。 2 各种慢性、顽固性和持续性疼痛:一次140 g,一日1~2次,10日为一疗程,隔1~2日再进行第二疗程治疗。治疗初期若效果不显著可与解热镇痛药合用,在第一疗程的第3~4天停用合用药物,以后单用科博肽维持疗效,疼痛控制后可改为维持量,每2~3日注射140 g科博肽以巩固疗效,维持适当时间后可考虑停药。 3 急性疼痛:本品与阿片类药物或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合用可增强其镇痛作用,延长镇痛作用时间,每次用量140 g,140~280 g/日。由于本品起效较慢;一般不宜单独用于急性疼痛的治疗。 4 内脏疼痛,肝、肾、胃肠引起的疼痛:每次140 g,每日140~280 g。与非甾体解热镇痛药或阿片药物合用可提高疗效。

不良反应

1.个别人有口干、头晕、恶心症状,一般不需特殊处理。 2.个别人初用时疼痛可能短时加重,继续用药即可显效。
禁忌症: 青光眼及高热患者忌用。

注意事项

1.不应超量用药。 2.部分病例用药早期效果欠佳,应坚持按疗程用药,多可取得显著效果。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儿童用药: 儿童用量均较成人减半,疗程之间应停药1~2日;幼儿慎用。
药物过量: 连续超量用药可能引起呼吸抑制,此时应停药并用胆碱酯酶抑制剂(如新斯的明)缓解。
【规格】70μg、140μg
贮藏: 冷暗处保存。

药理毒理

药理:本品的药效成份:眼镜蛇毒神经毒素与N型乙酰胆碱受体有高度的亲和力,能阻止神经肌肉接头神经冲动信号的传递。影响试验动物脑内乙酰胆碱的代谢,并能提高人、鼠脑内脑啡肽的含量,其镇痛作用可能与此有关。本品长期应用无效依赖性和耐受性;动物实验结果显示:本品与吗啡、杜冷丁等阿片类药物无交叉耐受现象。可完全替代吗啡等阿片类药物用于晚期癌痛等重度疼痛的治疗。
毒理:由于本品能阻断神经肌肉信号冲动的传递,超大剂量时有箭毒样作用,可使呼吸肌麻痹。胆碱酯酶抑制剂(如:新斯的明)等可迅速逆转此作用。 ?

药理作用

药理:本品的药效成份:眼镜蛇毒神经毒素与N型乙酰胆碱受体有高度的亲和力,能阻止神经肌肉接头神经冲动信号的传递。影响试验动物脑内乙酰胆碱的代谢,并能提高人、鼠脑内脑啡肽的含量,其镇痛作用可能与此有关。本品长期应用无效依赖性和耐受性;动物实验结果显示:本品与吗啡、杜冷丁等阿片类药物无交叉耐受现象。可完全替代吗啡等阿片类药物用于晚期癌痛等重度疼痛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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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原声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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