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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可受(《聊斋志异》中人物)

《汪可受》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主要内容是:湖广黄梅的汪可受,能记三生:一世为秀才,二世为骡,三世为农民。他终于生汪秀才家,先是为怕暴露实情惹祸,便装作哑巴,后来开口说话,显露出惊人才华,从此一帆风顺,“少年成进士,官至大同巡抚”。

汪可受(明代官员)

汪可受(1559年—1620年),一名汪静峰,字以虚,号以峰。湖北黄梅独山汪革人。1580年(明万历八年)进士,初任浙江金华令,旋升礼部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江西吉安知府,山西提学副使,江西右参政,山东霸州兵备道,山东按察使,顺天府尹,大同巡抚,兵部侍郎等职。总督蓟、辽宁、保定等处。
汪可受在任四十年以守操自律称闻。1592年(万历二十年)知吉安时,修白鹭州书院;1609年(万历三十七年)任陕西布政使时,于宝庆寺高“联镳会讲”,诣会听讲者众,改寺东“小悉园”为关中书院;1610年(万历三十八年)祭拜恩师李贽,树立《卓吾老子碑》。并作墓碑记。后人为纪念汪可受于挪步园内建有可受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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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原声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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