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政府雇员”甚至“高级雇员”的现象,首先需要拷问的是我们的公务员招录制度。政府出台相关《办法》的理由非常明确:缺少法律、金融、经贸、城建、规划、信息、外语及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那么,年年都搞、规模渐大的“公务员招考”究竟都干了些什么?稀缺人才为什么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进入政府序列?
扬州市把“政府雇员”分为“普通雇员”和“高级雇员”。“普通雇员”须有本科以
公务员招考
上学历和3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或有中级职称。“高级雇员”须是特殊的高级专才,有
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而符合这些条件的公务员报考者并不鲜见。”该教授说。该教授同时认为,扬州市要在全省率先全面推出“政府雇员制”,“全面”二字值得推敲——既然“雇员”的初衷是寻找“稀缺人才”,那么,少量的、短期的、项目型的、合作型的都可以考虑,而一旦“全面”了,便失去了制定政策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