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身之一
为‘真身’之对称。大乘义章卷十九分佛身为
真身、应身二种,而以随化所现之身,称为应身,其形有?所在,故生彼此之别,诸根相好各有分限。故知此处乃统称应、化二身为应身。[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参阅‘二身’199)
三身之一
(1)法、报二身之对称。同于
变化身。大乘同性经卷下分佛身为报身、应身、真身三种,而以秽土成佛、当成佛、兜率以下,乃至住持一切正、像、末法所显现者,皆称为应身。此外,如
摄大乘论(魏译)卷上以之与真身、报身共为三身,十地经论卷三以之与报身佛、法身佛共为
三身佛。另天台宗于藏、通、别、圆之化法四教谓有能说之教主,乃立四佛。其中藏教之教主称劣应身,现丈六卑小之身,住于凡圣同居土;通教之教主称胜应身,又作带劣胜应身,乃丈六之佛,具神通变现自在,住于方便有余土。
(2)法、化二身之对称。即指八相成道之佛,此佛身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种好、项背圆光,随机化现,忽有忽无。
(3)法、化二身之对称。指为十地菩萨说法之佛身。[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二、梁译摄大乘论卷上、观经疏玄义分(善导)]
四身之一
法、报、化三身之对称。即为地前诸菩萨而现之佛身,此佛身系依定力而现起者,故不摄于五趣。[合部金光明经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