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使用本品开始,应要求患者完全停止吸烟。
本品适用于年龄超过18岁的成年人。
一日一次,一次一片本品,并应贴用24小时。
由于每平方厘米本品所释出的尼古丁含量恒定,因此治疗剂量仅根据该本品接触皮肤的面积即可确定。为避免局部刺激皮肤,每日应选择不同的贴附部位。本品有3种剂量规格可供使用,即30cm[sup]2[/sup]:52.5mg的尼古丁透皮贴剂(戒烟贴30)、20cm[sup]2[/sup]:35mg的尼古丁透皮贴剂(戒烟贴20)和10cm[sup]2[/sup]:17.5mg的尼古丁透皮贴剂(戒烟贴10)。不允许通过剪切贴膜来调整剂量。
对每日吸烟总量超过20支的吸烟者,通常使用戒烟贴30;对每日吸烟总量不超过20支的吸烟者,通常使用戒烟贴20即可。戒烟贴10是用来在治疗末期减少剂量时使用。
治疗开始时宜使用较大剂量的本品(戒烟贴30或20),再按疗程逐渐减少剂量。也可根据患者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的疗效来调整剂量。
对大量吸烟者,开始可使用戒烟贴30,随后换用戒烟贴20,最后改为戒烟贴10。每一阶段的疗程约为4周。
对于中度吸烟者,可使用戒烟贴20约8周,随后换用戒烟贴10约4周。
在治疗期间,应防止患者摄入较原来吸烟时更多的尼古丁。
用法:除去保护铝箔后,将本品贴在清洁、干燥、完好无损的皮肤上(皮肤上应没有洗涤剂、酒精或残留的软膏)。贴用部位最好是躯干、上臂或臀部。贴上后用手掌按压10秒钟。每日应选择不同部位贴用,在疗程结束时,如果本品仍不能使患者停止吸烟,则应停止使用。
注意:本品也可作为自我治疗、行为治疗或心理治疗的辅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