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画品录》是中国画的经典理论
1.“画有六法”
南朝·齐(479-502)谢赫,生卒年不详,画家、评论家,以人物画著称。著《古画品录》,文中述及三十三名画家,分级六品,其前序引云:
“夫画品者,盖众画之优劣也。图绘者,莫不明劝戒、著升沉,千载寂寥,披图可鉴。虽画有六法,罕能尽该,而自古及今,各善一节。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唯陆探微、卫协备该之矣。然迹有巧拙,艺无古今,谨依远近,随其品第,裁成序引。……”
按:卫协,西晋画家,擅长画道释人物故事。陆探微,南朝·宋画家,擅长画肖像、人物,兼工蝉雀、马匹,也画山水林木。谢赫的“序引”提出了“画有六法”,认为完全具备六法的画家很少。只有陆探微及卫协两位是六法俱全的大家。此后,六法名重画坛,以至习惯地成为绘画的代名词。
2.“论画六法”
大约历经三百余年之后,至唐宣宗大中元年(847),书画家、鉴赏家张彦远的《历代名画记》问世。其书卷一《论画六法》说:“昔谢赫云,画有六法,一曰气韵生动,二曰骨法用笔,三曰应物象形,四曰随类赋彩,五曰经营位置,六曰传模移写,自古画人罕能兼之。”张彦远引述六法,取其每句前四字,舍其句尾“是也”二字。此后千余年以来,六法每句四字成为定式。
张氏论曰:“夫象物必在于形似,形似须全其骨气,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归乎用笔,故工画者多善书。”“至于鬼神人物,有生动之可状,须神韵而后全。若气韵不周,空陈形似;笔力未遒,空善赋彩,谓非妙也。”在这里,张彦远的论述,言简意赅,已经包含了六法中前四法的全部内容及其相互之间的主次因果关系。绘画象物,立意为本,求其生动,全其神韵,用笔是关键。否则,不得其形,难有其彩,骨气神韵,从何谈起。在《历代名画记》卷二之《论顾陆张吴用笔》文中,说顾恺之的画迹用笔,“紧劲联绵,循环超忽,调格逸易,风趋电疾,意存笔先,画尽意在所以全神气也。”十分清楚地阐述了绘画立意与用笔的因果关系及其重要性。六法之五,张彦远说“至于经营位置,则画之总要。”言及本质,为后世历代名家所宗。六法之六,张氏说“至于传模移写,乃画家末事。”此说符合事实。因为身为画家,当以锐意创新为要务。
总之,唐张彦远完全赞同谢赫“画有六法”的立论。不仅解读评论六法精练透彻,妙语时出,而且以六法为准则,品评唐代及其以前朝代的绘画名家。如上述卷一张氏论六法文中说“自顾、陆以降,画迹鲜存,难悉详之。唯观吴道玄之迹,可谓六法俱全,万象必尽,神人假手,穷极造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