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九年,他以乾清宫之灾,上疏朝廷,指出当时统治集团内部的义子、番僧、边帅给国家造成的危害,提出革除弊政,杜绝乱源的主张,升为礼科都给事中。接着他复上言,批评指责马昂的妹妹被选入宫一事,并弹劾4名最贪暴的地方大僚,被权奸陷害,遂贬为蒲州同知。不久,又因得罪了宦官黄玉,被诬劾入狱。
明世宗即位,嘉靖改元,吕经以忠直守正仍复吏科。不久,被提拔为山东参政,以擒暴乱首领王堂得嘉靖帝钦赏金币,连续升为四川按察使,云南布政使。嘉靖十三年(1534年)升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在此期间,革除旧制,削减军队余丁,回收军马草地,以减轻人民负担。具体做法是将原供养一个军士收三丁的赋税供给削减为一丁,并将原拨给每匹军马50亩牧草地收归地方,还派兵修筑长城。由于操之过急,督促过当,激起了军队的不满,终于酿成一场兵乱。乱兵殴官吏,毁府门,烧均徭册籍,并于幽室中搜得吕经,毁其衣冠,囚之都司署内。这时,监军的宦宫王纯又借此给吕经编造了11条罪状,上奏朝廷,吕经被捕下狱,流放茂州。后九庙告成,诏释家居,教子撰书,著述多种。嘉靖二十三年十月(1544年)病卒,年69岁。穆宗即位,诏复右副都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