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名法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基本定义

双名法,又称二名法,依照生物学上对生物种类的命名规则,所给定的学名之形式,自林奈《植物种志》(1753年, Species Plantarum)后,成为种的学名形式。
在生物学中,双名法是为生物命名的标准。正如“双”所说的,为每个物种命名的名字有两部分构成:属名和种加词(种小名)。并于其后附上命名者(作者, author(s),但在动物学名引用时常省略作者)。属名字首字母须大写,种加词则否。习惯上,在科学文献的印刷出版时,属名须大写,种加词则不能。在印刷时使用斜体,或是于学名加底线表示,手写时一般要加双下划线。例如:" Homo sapiens"(智人)。如果在一篇文章中多次提到某一个属,除第一次提及时给出全写,在以后出现时可将属名缩写,但绝不能省略,例如 " Homo sapiens"缩写为 '' H. sapiens''。在很少的一些情况下,由于一个物种已经广为人知,所以其缩写形式就约定成俗了。如在细菌中," Escherichia coli"(大肠埃希菌,即大肠杆菌)可以缩写成'' E. coli''而不会引起误会。

名称来源

属名通常使用拉丁文名词,如果引用其它语言的名词,则必须拉丁化。种加词大多为形容词,也可以为名词的所有格或为同位名词。当形容词作种加词时,要求其性、数、格与属名一致。例如板栗'' Castanea millissima'' BL.,'' Castanea'' 栗属(阴性、单数、第一格)。有时,名称也会来源于古希腊语,或者是本地语言,又或者是该物种发现者的姓名。事实上,分类学家通过各种途径来构造物种名称,比如说会开开玩笑或者是一语双关。然而,无论其来源如何,学名在语法上总是被看作拉丁文。因此,尽管生物学家不赞成,双名法名称有时又叫“拉丁文名”。称为“学名”似乎更恰当一些。请参阅生物学名常用拉丁文和希腊文词语。双名法通常是以拉丁文为主。前名为属名,后名为种名。

使用价值

双名法系统的价值体现在它的简便性和广泛性;
同样的名称在所有语言中通用,避免了翻译的困难;
任何的一个物种都可以明确无误的由两个单词确定;
本系统已经在植物学(始于 1753),动物学(始于 1758) 和细菌学(始于 1980)中广泛应用。
双名法命名的程序体现了其稳定性。特别的讲,当一个种从一个属转到另一个属时 (比较常见的现象),如果可能的话,种加词保留一致。类似的,如果原来的两个种合并时, 原来各自的种名保留为亚种名。
然而,这样的稳定性不太绝对。基于分类上不同的观点,根据生物命名法规的名称修订或在分子系统学中的新发现,同一种生物可能有几个不同的学名在流通(请参阅同物异名)。不稳定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命名应遵循优先原则。
规范植物 (包括真菌,蓝藻) / 栽培植物 / 动物 / 细菌 / 病毒的命名法规是不同的。例如,ICBN(植物)命名法规不允许重复名,而 ICZN (动物)法规则允许(如:''Gallus gallus'')。曾经建议用统一的BioCode来把几个命名法规替换,但考虑到对系统发生树进行命名的PhyloCode而存在争议。

动物命名

在动物学中,一个动物物种可以往下细分,应用三名法来命名一个亚种 (有时叫做"race"),例如新西兰的普通鸬鹚('' Phalacrocorax carbo'')跟其它地方的有所不同,所以被归入一个亚种'' Phalacrocorax carbo novaehollandiae''。由于动物学仅使用一个种下分类阶元,所以不需要在亚种名前插入任何阶元指示符,人们也明白第三个名称就是亚种名。

种下划分

在植物学中,一个物种可以向下分为亚种,变种,或者变型,这跟动物学是不同的。种下名称必须跟在一个阶元限定词(这个词不用斜体)后面(例如 "subsp.")来指明所指的阶元类型,这不会在动物学中出现。一个植物种可能会有亚种(如 " Pinus nigra subsp. salzmannii"),变种(如 '' Pinus nigra var. caramanica''),还有亚种的变种(如 '' Pinus nigra subsp. salzmannii var. corsicana''),甚至是更为复杂的组合。

发展历史

林奈

林奈

瑞典植物学家卡尔·林奈发明了将物种根据其共同特点,按照科学分类的方法进行分类。这是与双名制密切相关的。然而林奈并非发明双名法的人。早在林奈200年前的Bauhin兄弟就发明了这种方法。他把这种方法普及开来。植物学命名法规在1975年以前都适用于细菌。在1974召开的第四届国际微生物学大会上通过了国际细菌命名法规,但随后又被废弃。现行的国际细菌命名法规的官方"命名起始日期"是1980年1月1日。

学名作者

有时在学名后面会看到跟着一个人名的缩写,甚至是日期。对于一个物种的完整引用不但包括了双名法名称,还包括描述、命名该物种的作者。学名需要斜体,但不得对作者的引用进行斜体印刷。在一篇文章中,对学名作者的引用通常仅需出现一次即可。作者引用在植物学和动物学中有不同的惯例,这由植物国际命名法规和国际动物命名法规分别确定。

植物学名

植物名作者的缩写形式由皇家植物园, Kew发布的标准索引为准; 在简要引用中,不需要包括发表日期。标准缩写可以在下面的网址找到国际植物名称索引,作者查询页。
所以,在 '' Pinus sylvestris'' L.中,缩写 "L." 指卡尔·林奈; 在 ''Pinus koraiensis'' Siebold & Zucc. 中,Siebold 指Philipp Franz von Siebold 、 Zucc. 指合作者Joseph Gerhard Zuccarini。
在某些情况下,一个种移到了另一个属中,原作者的名字用括号括起,修订人的名称跟在括号后。例如,美国红杉首先由David Don描述成'' Taxodium sempervirens'' D. Don'''。后来,Stephan Ladislaus Endlicher指出它和其他 ''Taxodium''不相似,并将它转入新属,发布了''新组合'' '' Sequoia sempervirens'' (D. Don) Endl.。
在关注植物分类详细信息的文章(如植物分类专著),还要加上发表地和时间,但在像百科全书或其它非分类学著作中这样的做法很罕见。在上例中,完整的引用应为 '' Sequoia sempervirens'' (D. Don) Endl.,Syn. Conif. 198 (1847)''',意思是参阅于1847年出版的Endlicher的''Synopsis Coniferarum''的第198页。

动物学名

动物学名著只用作者的姓,而且必须给出全写而不得缩写,不写作者名字。如果有两位作者的姓相同,则加上其名字的首字母缩写。
例如'' Balaena mysticetus'' Linnaeus,1758,也是由卡尔·林奈描述的,Linnaeus 的姓用全写给出,并注明了出版日期1758年。
如果一个种转入别的属,原著者和发表日期用括号括起,表示已经经过了修订,但是修订者和修订日期不予列出。所以白额雁首次由Giovanni Antonio Scopoli描述为 '' Branta albifronsScopoli,1769'''。后来的研究发现它与雁属'' Anser''的关系比与黑雁属'' Branta''更近,因此被转入该属,现在引用的形式是'' Anser albifrons'' (Scopoli,1769)。
在正式的分类著作中,应给出更为详尽的引用。原名和发表信息都要给出,例如 '' Branta albifrons'' Scopoli,1769,Annus I Hist.-Nat. 69'''。
$firstVoiceSent
- 来自原声例句
小调查
请问您想要如何调整此模块?

感谢您的反馈,我们会尽快进行适当修改!
进来说说原因吧 确定
小调查
请问您想要如何调整此模块?

感谢您的反馈,我们会尽快进行适当修改!
进来说说原因吧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