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登海默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从1951年开始担任犹他大学芝加哥大学法律教授,并于1975年成为法学荣誉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哲学并成为“综合法理学”代表人物;主要论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著有:《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Jurisprudence:The Philosophy and Method Ofthe Law)、《论正义》(Treatise On Justice)、《权力、法律和社会》(Power,LawandSociety)、《法哲学七十五年的进化》(Seventy-fiveYearsOfEvolutioninLegalPhilosophy)、《责任哲学》(Philosophy ofResponsibility)和《英美法律体系导论》(AnIntroductiontOtheAnglo-AmericanLegalSystem)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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