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是依据1986年金融服务法设立登记的
交易所,交易所的组织采取会员制形式。截止1987年底,共有会员261位。会员包括
银行、股票及
商品经纪人、
自营商、贴现商号、欧元证券商品以及个人会员等。
董事会是最高理事机构,董事由会员选举产生,新申请的会员须得到董事会核准才能成为正式会员。交易所大厅内设有373个座位,只有交易所会员才有权拥有交易厅内的席位。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规定,所有交易均须在场内交易。交易所会员分两种,一种是场内交易商,为自己或公司之利益而交易,另一种是场内经纪商,专门替场外经纪商进行交易。
交易的清算工作由国际商品结算所负责。结算所采用会员制,通常结算所会员也是交易所会员,但交易所会员不一定是清算会员。如属后者,应委托结算所的会员办理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