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论,组成哲学体系的几个部门之一。
Ontology(存在论)及其复杂的汉译问题
不过,Ontology并不是一劳永逸的理论体系。对于不断追求理论超越的西方哲学传统而言,后世的西方哲学显然有理由构造与古希腊哲学的“Ontology”有所突破甚或根本不同的Ontology结构。Ontology的复杂性从词源角度说源于其核心概念to on ( to be)在西方思想演进中的复杂性,从本质上说则是源于哲学家们不同的哲学观念,这种状况必然导致人们对Ontology的不同理解。特别是,由于Ontology在文化传播中与异文化传统及其语言习惯的冲突、融汇与涵化,从而使得在西方哲学那里本就十分复杂的Ontology的异文化翻译显得更为复杂。Ontology的汉译就充分地表明了这一点。近百年来,Ontology先后被译为“物性学”“万有学”(卫礼贤)、“实体论”(陈大年)、“本体学”(常守义)、“万有论”(陈康)、“凡有论”、“至有论”(张君劢)、“存有论”(唐君毅)、 “有根论”(张岱年),“是论”(陈康、汪子嵩、王太庆等)以及“是态论”(陈康)等等。这些不同的译法按照to on ( to be)的不同理解大体可归为三类:一是从“存在”说确定Ontology ;二是以“有”来解释Ontology ;三是从“是”本身来规定Ontology[1] 。
从某种程度上说,上述三种分类基本上反映出了西方Ontology理论的三类典型。大体说来,巴门尼德、柏拉图及亚里士多德所代表的古希腊哲学所关注的恐怕主要还是系词意义上的“是”,因而那时的存在论主要应看成是“是论”;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所思考的则是存在论状态,因而译为“有论”及“存有论”似更合理一些;至于海德格尔等现代哲学家们则是试图从生存论意义上揭示并敞开“存在”(sein,简称“在”),因而他所追求的是一个较传统哲学的Ontology来说更为“原始”或“基础”的“存在论”。
尽管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哲学传统及哲学观,从而有理由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存在论这一概念,但存在论在古希腊哲学中的本来相对确定的论阈规定还是值得重视的,它至少可以使我们获得一种进入并反省存在论的基本样式。近些年来,随着西方哲学中国化在学术质量上的提高,尤其是随着人们对陈康先生的相关思想的重视以及对古希腊语系词词义的深入把握,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将 to be 或to on直接翻译为“是”,而将Ontology直接翻译为“是论”或“是态论” 。这是值得肯定的。
Ontology 的核心范畴即希腊语on(拉丁文ens,英文being,德文sein ),on则是希腊语eimi的中性分词形式,eimi乃希腊语中单数第一人称的系词,相当于英语“I am ” , 意为“依靠自己的力量能运动、生活和存在”[ii]。就本义而言,on 应译为“是”, 因此,从“是论”(及“是态论”)的角度理解“存在论”( Ontology)虽然不太符合中文的构词法及用语习惯,但就内涵而言,却更符合西方哲学存在论之追求判断与逻辑可靠性的理论本性[iii]。
Ontology译为“是论”自然有足够的理由,但如此一个拗口的译法却没有呈现Ontology的汉语语境,在汉语中,“存在”或“有”显然较“是”更有根源性和底蕴。从这个意义上,包括海外华人学界在内的汉语言学术界习惯于用“本体论”、“存在论”、“有论”、“存有论”、“万有论”、“有根论”来译Ontology自有语言上的考虑,一概否定显然不妥 。
Ontology的最常见并已经形成相应语言习惯的汉译仍然是“本体论”。不过,越来越多的学者强调不应该把Ontology译为“本体论”。其原因一是因为在汉语中“本体”的含义是指“本来的状态及状况”,更为重要的是因为在成就了系统的存在论学说的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哲学中,研究其十范畴之首(“ousia”)的ousiology更有理由称之为“本体论” [iv]。
用“存在论”来译Ontology大体上是一个较为公允并符合汉语言表达的译法。不过,如下两点似应引起特别注意:第一,“存在论”中的“存在” (to on 、to be )须与所谓“存在主义哲学”(Existentialism Philosophy, 应译为“生存主义哲学”)中的existence区别开,习惯上把existence译为“存在”及“实存”都是不合适的,“存在”应当较existence更根源并更具超验性。第二,除表达existence外,在汉语习惯表达中“是”的分词形式being经常也译为“存在”,不过这种用法同样大大限制了“存在”的“存在论”内涵,因而,当把to on (to be )惯常地译为“存在”或“在”时,还须从语义及义理上将它“还原”为“是”(to on 、to be)。就是说,我们可以用“存在论”来称谓Ontology,但其核心范畴还是应当确定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