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为配合当时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之十年建屋计划,屋宇建设委员会、徙置事务处及市政处屋宇建设科合并为房委会,负责管理及规划公共屋邨。到了1978年,为了使中产社会提供多一个置业选择,房委会又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简称居屋)。
除此公屋及居屋外,房委会亦负责管理中转房屋(前称临时房屋)、政府多层工厂大厦。惟近年香港政府致力推行服务外判制,不少公共屋邨的管理业务已交予私营管理公司。
现时,房委会已经是全球拥有最多屋苑的业主。
2005年起, 房委会将旗下屋村商场, 停车场等设施, 出售于领汇, 由其管理该等设施。
现在,房委会由房屋及地政局管理。
房委会主席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兼任,房屋署署长则为房委会副主席。房屋署是房委会的执行机关。
除主席及副主席外,房委会成员还包括两名官方及26名非官官方委员,全部由行政长官委任。所有非官方委员都是以个人身份接受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