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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镭射伤害;眼睛可见光和近红外线最注意皮肤某些特殊紫外波长有致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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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伤害有毒粒子或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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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伤害 激光电源之高压电或高电流
安全等级
I级:没有危险性的激光及激光系统0.4mW以下
II级:低强度可见光激光系统0.4mW~1mW
III级:中强度镭射光及系统
IIIa:不致对未保护之眼睛造成伤害,但聚焦 后会1.0mW~5mW
IIIb:不致产生有危险之扩散反应者 5.0mW~500mW
IV级:高功率镭射及系统 造成扩散反射的伤 害者500mW以上
防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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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光用眼睛直视镭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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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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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只许有经验人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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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束路经尽量关闭,以防镭射光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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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适合的防护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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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避免进入光束和反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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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物件旁移开不必要之反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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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物件旁作适光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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镭射整体尽量避免架设好人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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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镭射加械环境之通风或排气状况(作业时务必佩戴口 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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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供给器多为高压,极可能造成高压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