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后期,相互争霸的楚、吴、越等国,为适应在江河水网地区作战的需要,各自建立了舟师。
中国自宋代称掌握海上船只航行的管理、技术人员为
舟师。
宋徽宗宣和元年(1119年)朱彧撰《萍洲可谈》中记载关于
元符年间(
1098年-
1100年)广州海船的舟师用地文、天文和指南针导航:“舟师识地理,夜则观星,昼则观日,阴晦观指南针”。舟师必须懂得观日、观星、观罗针,结合水文、地文情况根据
海道针经导航。如果是开发新的航路,舟师必须记录下这条新航路上每一段海路的
针路。
到明代,分工更细,“舟师”指所有船员,而当中专门掌握罗盘的人员称为
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