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方普通高等学和军队院校选拔的大学生飞行学员,进入空军飞行学院学习的时间为两年。飞行学员学习和训练的主要内容有:
军事理论、政治理论、
航空体育训练、航空理论(
空气动力学、飞行力学、
航空气象学、飞机构造、飞机发动机等)、飞行专业理论(
空中领航学、空中射击学)、飞行技术训练等。学员毕业后,根据所学飞机机种,分配到
歼击、
轰炸、
运输等空军航空兵
部队。大学生飞行员优先分配到装备先进的部队。
目前,在地方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的飞行学员,从空军飞行学院毕业后,获得大学
本科学历、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优秀者可任命为正连职飞行军官。从大学生中招收的飞行学员进入空军飞行学院后,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具有
双学士学位,并分配到空军重点飞行部队任职培养。在学习训练中由于某种原因不能继续飞行者,在空军范围由按照其原所学专业方向,任命为地面军官,安排其它军事工作。院校情况长飞院,第二飞行学院,第三飞行学院,第四飞行学院,第五飞行学院,第六飞行学院,第七飞行学院,第十三飞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