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选择税基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税源分布及变化情况
选择税基在结构上要同税源分布相适应,尽量选择那些税源较为广泛、充裕的课税对象,作为主导税基。同时,根据税源变化,适时调整税基结构。
税收收入
税基和
税率是影响税收收入的两个主要因素,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扩大税基,增加
收入;缩小税基,减少收入。
国家政策
另外一种比较专业的解释如下:
税基是据以计算
应纳税额的基数。包括实物量和价值量两类。前者如土地的亩数、房屋的间数、车船的辆数及吨位数等。后者如商品的销售收入金额及
个人及企业的所得额等。税基是
计税依据之一。在
税率未变情况下,扩大税基会增加税额,缩小税基会减少税额。税基又制约着
税率的具体形式和使用标准。在税基为实物量时,
税率多为定额税率。在税基为价值量时,税率多为百分比形式的
比例税率或
累进税率。如果实行累进税率,随着税基的增大,税率也不断提高。税基与
征税对象数量有联系,但也有区别。两者的联系表现为,在许多情况下,税基直接是征税对象数量的某种表现形式,如在对商品征税时,税基是所得额等。两者的区别表现为,在有的情况下,税基只是
征税对象的一部分,而不是它的全部。如对企业所得征税时,征税对象数额是全部所得额,税基则是从中作了一些扣除之后的余额,在对
个人所得征税时,税基则是全部所得中超过
免征额的部分。
税收课征的客观依据。
课税基础的简称。税收的基本要素。税基作为计算应课税额的基础,包括两层涵义:
②
课税基础的量。即课税对象中,有多少可以作为计算应课税额的基数。对某一课税对象而言,税基可宽可窄,如果从所得额中扣除的不
纳税的项目多,则税基就相对小。税基是
课税依据质与量的统一。
一个国家制定
税收制度,要恰当地选择税基。可供择的税基是随社会
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的。在商品
经济条件下,可供选择的税基的范围比较广泛。商品流转额、
企业利润、
个人所得、投资消费支出,以至财产和财产转移,都可以作为税基。选择税基要根据一定的原则和需要。如要保证
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就要选择国民
经济中普遍、经常存在的税基。如要利用税收实现政府对国民
经济的调节,则选择税基的范围既要相对广泛,又要有利于实现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的最优结合,并在实践上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