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文:又称矿井地质灾害、采矿地质灾害、矿区地质灾害等。在矿床开采活动中,因大量采掘井巷破坏和岩土体变形以及矿区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与自然环境发生严重变化,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破坏采矿工程设备和矿区资源环境,影响采矿生产的灾害。矿山地质灾害种类很多,发生在地面的主要有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滑坡、崩塌、泥石流、煤自燃等,发生在井下的主要有冒顶、片帮、突水、突泥、井下热害、矿震、岩爆、井下煤自燃、油气井管套损坏、矿坑水污染等。狭义的矿山地质灾害是指发生在井下的地质灾害。在各种矿井中,以煤矿最严重,其矿井地质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广,破坏损失最大。除煤矿外,铁矿、铜矿、铅锌矿等金属矿和一些非金属矿也有不同程度的矿山地质灾害。开采放射性矿产,还有放射性灾害。采矿地质灾害是危害矿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其破坏作用有:危害矿工生命安全,有时造成几十人甚至几百人死亡;破坏采矿设施、设备,影响采矿生产;破坏矿产资源以及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矿区环境。采矿地质灾害的发生几率和灾害程度,一方面取决于矿区地质、水文地质、新构造运动和气候、地形、水文等自然条件;另一方面,与开采深度、采空范围、开采回填方式以及生产技术条件、管理水平、防灾救灾能力等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