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因为
从价税或
从量税各有利弊,使用混合关税可以取长补短,相互补充。在
物价波动时,可以减少对
财政收入的影响,又可起一定的保护作用。混合关税分为以下3种:
从价税为主、
从量税为辅的混合关税;从量税为主、从价税为辅的混合关税;从价税、从量税对等的混合关税。混合关税的缺陷是,在实践中,货物的
从量税额和从价税额比例难以确定,而且征收手续复杂。这种
征税标准欧共体、美国、挪威等均曾使用过,但近年来由于受国际统一的
新估价法规的约束和国际协定对关税的约束等原因,多数国家已不再使用。中国一直未使用过这种
征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