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者付费原则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污染者付费原则

经济合作与发展(OECD)于1970 年代提出了“污染者付费原则”(简称PPP),即要求所有的污染者都必须为其造成的污染直接或者间接地支付费用。
污染者付费原则是庇古税理论的一种应用。作为一种公共物品,环境污染通常具有外部性,排放污染的个人或组织易于逃避责任。如果向其征收一定的污染费用,则可将污染环境的成本反应在排污者的私人成本中,这被称为外部成本的内部化。提高的内部成本将影响污染者的行为决策,促使其减少排污并提高效率,最终使总经济体达到环境资源的有效配置。
污染者付费原则的提出具有重要的意义。污染者付费原则确立了环境资源“有价”的思想,从根本上扭转了传统上“免费的空气”、“免费的水”等认识。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同时衍生出了“受益者付费原则(Beneficiary Pays Principle,BPP)”和“使用者付费(User Pays Principle,UPP)。在中国,根据这些原则,相继开展了排污收费政策、水权交易、生态补偿等环境经济政策手段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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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原声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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