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公社具有以下特征和职能:生产资料的氏族占有制是
氏族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
母系氏族公社时期,氏族内部没有贫富贵贱之分,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和消费。到
父系氏族公社时期,已有贫富和贵贱的分化;有以族长为首的管理机构,族长一般由氏族成员选举或撤换;氏族内部禁婚;死后遗产须留在氏族内,由同族成员继承;同氏族人有相互援助、保护及执行血亲复仇的义务;氏族有自己的名称、共同的宗教节日和
墓地。随着
私有制和
阶级的产生,氏族公社就趋于解体。在阶级社会初期,部分文明和地区仍不同程度地保存着氏族公社的某些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