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祚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朱昌祚(1627~1667)清代大臣、名宦。字云门。高唐州人(今山东省高唐县梁村朱楼人)。崇祯十一年(1638),清兵攻下山东各州县,昌祚年12岁,被掳往北方。后隶属于汉军镶白旗,官至宗人府启心郎,顺治元年(1644),随清兵入关,十八年(1661)由工部侍郎任浙江巡抚。主要政绩有平盗贼、减赋税、免欠饷、抚难民、除兵役等12项,均载入史册,被称作名宦。在任期间,大旱不雨,灾情严重,他劝说富户献粮,请求朝廷赈济,自己也得捐出俸禄救济灾民。由于他的积极操劳,得以全活的民众达数10万人。3年后,迁江西总督,未到任。再迁兵部尚书,督燕、鲁、豫3省。此时辅政大臣鳌拜肆意圈地,令昌祚及尚书苏纳海巡抚王登联理其事,昌祚毅然抗奏,力陈其不可。鳌拜以忤己意,大怒,将昌祚及其子与王登联立绞。康熙亲政,鳌拜伏罪,知昌祚冤,诏复原官,赐祭葬,子朱绂以荫入监,官大理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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