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效率评价的主要内容及评价指标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或其生产部门)生产工艺流程的以下三个方面做出评价:
1、产品生产过程的连续程度。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专门的生产设备,是否按“流水线”作业要求组织产品生产过程,现有生产工艺流程是否能提高生产工人重复操作相同工序的熟练程度,是否有助于减少更换工序所需要的准备、终结、调整时间。
2、产品生产各环节的协调性。评价的内容主要是:生产工艺流程各个部分是否能按生产计划的要求进行衔接,是否能实现基本生产部门、辅助生产部门内部的有效协调及相互间的有效协调。
3、生产工艺流程的未来适应性。评价的内容主要是:生产工艺流程在保证生产过程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能否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实现产品的更新换代。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参照(但不限于)以下五类指标对被审计单位(或其生产部门)的生产效率进行评价:(1)期间(年、半年、季、月、旬等,下同)产品产量(服务量)、产值;(2)期间人均产品产量(服务量)、产值;(3)期间单台设备产品产量(服务量)、产值;(4)生产单位产品(提供单位服务)所需要的时间;(5)期间设备利用率、闲置率。
经营效率评价的主要内容及评价指标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或其经营部门)经营业务流程的以下四个方面做出评价:
1、受理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的采购申请后,能否在最短时间内处理该项采购申请、采用招标等适当方式选择供应商、按采购合同管理规定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及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能否在不提高采购成本或者降低采购成本的情况下组织生产、管理用的物资供应。
2、按计划采购的物资到货后,能否及时进行质量检验及
型号、规格、数量等查验,并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3、按计划采购的物资经验收合格
入库后,能否及时通知提出采购申请的部门及时办理领用手续。
4、能否按销售协议规定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及时办理产品出库手续及向客户发货,以确保销售协议按期履行。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参照(但不限于)以下五类指标对被审计单位(或其经营部门)的经营效率进行评价:(1)期间生产、管理用物资(或服务)的采购总量(金额);(2)单项生产、管理用物资(或服务)的采购申请处理时间(包括受理申请、与供应商签约、验收、通知申请人等时间);(3)期间人均生产、管理用物资(或服务)的采购总量(金额);(4)期间按销售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向客户发货总量(金额);(5)期间人均按销售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向客户发货总量(金额)。
管理效率评价的主要内容及评价指标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或其管理部门)办理管理性事务流程的以下三个方面做出评价:
1、办理管理性事务的流程是否有利于管理性事务申请人在最短时间内提出申请,及是否在最短的时间内受理申请。2、正式受理管理性事务申请后,是否及时将该项申请移交相关部门或人员按授权制度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形成处理结果。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参照(但不限于)以下三类指标对被审计单位(或其管理部门)的管理效率进行评价:(1)期间处理管理性事务总量;(2)单位时间人均处理管理性事务总量;(3)处理单项管理性事务所需要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