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评估最初是企业在新旧产品更新中,为谋求合理投放资金、人力和物力而发展起来的。为了研制开发选择符合社会需要、有竞争力、能打开销路和占领市场的新技术产品,一般都要对技术预测所提供的不同课题和方案进行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评估。开始并没有“技术评估”这一名称 ,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影响的扩大 ,环境污染(见环境污染和破坏)、能源危机、资源短缺和粮食危机等公害问题日趋严重。这些负影响,有的经过努力可以克服;有的却很难消除,成为不可逆的非容忍性影响。为了对技术后果作全面的宏观研究,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了技术评估(TA),美国众议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开发分会提出了建立早期报警系统的建议;70年代,又建立了技术评估局,国会通过了技术评估法案,强调在引入、发展新技术时,要预先查明可能给人类、自然界和社会经济体系带来的不良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极小化,全面权衡利弊,使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符合人类利益。欧洲国家和日本也相继开展了技术评估工作,中国也已设置了技术评估机构。1978年,联合国有关机构召开了国际技术评估座谈会,强调各国决策部门应将技术评估制度化,普及有关知识,培训专门人员,加强信息交流,确定优先进行技术评估的课题和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