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迫选择量表法的优点 (1) 个人偏好受到控制。评估者被要求选出表中那些最能描述与最不能描述员工真实情况的选项,因为不知道各选择项的分值,不会受到员工外在条件的影响,评估者的个人偏好或偏见性大大减少,保证了评估的客观性。
(2) 操作简单。一份比较有效的强迫选择量表一般包括15~20组选择项,组数多少取决于员工的工作复杂程度等因素。评估者只需根据自己的观察和了解,在设计好的强迫选择量表中据实打勾或画圈即可,非常易于操作。
2.强迫选择量表的缺点 (1) 评估者难以把握评估结果。由于评估者不清楚各选择项的分值,甚至不知道每组的四个选项中哪两个对员工有利,无法把握在表中的选择对员工的影响,可能会造成一位诚实客观的评估者对被评估者作出有违本意的评估结果。
(2) 员工无法在评估中产生
自我激励。因为员工不知道强迫选择量表中各个选项的分数差异,甚至不清楚考评的基本导向,就无法对自己的工作表现提供自我强化的反馈,不能达到绩效评估的主要目的——引导员工保持有效工作行为、避免无效工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