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拉芒语社区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简介

荷兰文:Vlaamse Gemeenschap
法文:Communauté flamande

定义

比利时拥有两个文化社区,荷兰语社区和法语社区。
1. 文化及社会上,涉及于荷兰语文化团体、传媒、及其社会文化生活;佛拉芒民族。
2. 政治及民事编制上, 涉及于比利时王国,联邦制政府及宪法受权成立属下三个文化区之一。 不像法语文化区的相异,荷兰语文化区的能力,因文化区和佛拉芒区的二合为一,能够在布鲁塞尔的民选产生佛拉芒地方议会行使的。
比利时联邦宪法受权荷兰语文化区行使以下权力:
* 荷兰语文化区内教育事务(包括百分之九十五的财政预算,但文凭资格除外);
* 文化及语言事务 (所属的经济方面全归联邦事务);
* 某程度上的区内医疗健康事务(对全国医疗政策有少数影响力);
* 荷兰语文化区在比利时国际发展政策提供的能力。
当荷兰语文化区内各类机构(地方议会、地方政府、语言机构,等)吸收佛罗明区的能力后可在以下范围发挥影响力:
* 农业 (但主体政策仍由欧洲联盟决定;
* 区内公共建设及经济发展;
* 能源 (能操控百分之五的实际能力)。
荷兰语文化区不可以财政独立,其中百分之九十五的区财政预算,由比利时联邦政府提供。 联邦法例限制文化区内的收税和开支,及不准成立任何文化区层次法院或审计法院。

人口和语言

比利时荷兰语使用人数大约600万,占比利时总人口的59%左右,法语也是比利时官方语言。当地少数族裔的新移民能操法语、英语和德语、意大利语、土耳其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等。自中世纪犹太人成为佛罗明区最老的独立身份少数族裔。
比利时境内,沿着民化区与民化区边界各城镇,异区居民能享有“语言设施”;令身处异民化区的少数族裔得到自己语言的官方文件。佛拉芒官方文件由荷兰语、法语双语组成,有时也有德语。
在国都布鲁塞尔的佛拉芒区机构
佛拉芒区内的行政权力,全部权力放下至区内各省政府。 布鲁塞尔市内的教育、文化,社会福利等事务交予有关所属文化区处理;其余市内事务交予布鲁塞尔首都区政府处理。 因此佛拉芒区被受权成立一套直属佛罗明区的布鲁塞尔机构:本地民选荷兰语议会、及行政机关性质的荷兰语社区公署('VGC'), 向首都区荷语居民提供中等程度决策和公共服务。 VGC委妥有关荷兰语机构向当地社区中心(gemeenschapscentra)协助提供有关公共服务。
荷兰语文化区,在法律上可称只为布鲁塞尔市内学校及文化组织团体提供服务;令布鲁塞尔首都区为布鲁塞尔的最低级比利时行政区划。

传媒

荷兰语文化区拥有一个公营广播机构,Vlaamse Radio en Televisieomroep/VRT;亦有数间有二十年历史的私营电台及电视台。荷兰语文化区内的报业由数间高质素日报拥有压倒优势:【De Tijd】、【De Morgen】、【De Standaard】。 其余受欢迎日报及杂志包括【Het Laatste Nieuws】、【Het Nieuwsbl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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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原声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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