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7):“弟春、篆。春由
庶吉士授御史,巡云南。以兄为
都御史,改翰林检讨。预修武宗实录成,当进秩。内阁费宏以春由他官入,与检讨
刘夔并拟
按察佥事。夔亦故御史,以避兄侍郎龙改授者也。书大怒,疏言:“故事,无纂修书成,出为外任者。”帝以书故留春,擢修撰,而夔亦留,擢编修。书由是怨宏,数诋諆。及书卒,帝念其议礼功,累进春翰林学士。嘉靖 十二年由
礼部右侍郎改吏部。诏举堪翰林者,春欲召还故翰林杨惟聪、陈沂,尚书
汪鋐不可,遂有隙。后鋐有所推举,不与春议,春怒诟鋐。鋐讦春前附
杨廷和排议礼诸臣,遂落职。卒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