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百科内容来自于: 百度百科

主要职责

一是要承担省地方煤炭发展基金贷款所形成的债权人(所有权)职能,行使债权人权利,落实受托银行的责任和义务,组织贷款利息的清交和到期本金的回收,并通过债权转股权、债权拍卖、资产置换等债务重组的管理办法,最大限度的盘活存量资产,减少流失,实现保值、增值;
二是对回收的贷款本金,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山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导向,进行科学规范的资本运作,包括投资入股、项目融资、设立子、分公司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
三是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条例》对省局直属企业的资产经营活动实行监督,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对现有企业逐步推行股份制改造,建立权责明确、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成为《四自》的市场竞争主体。

总部机构

综合办公室、财务处、借贷管理处、规划发展处、资产管理处、监督审计处。

管理团队

山西省煤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郭法顺。
山西省煤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郑福和。
山西省煤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廷国。
山西省煤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焦进喜。
山西省煤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占亮。
$firstVoiceSent
- 来自原声例句
小调查
请问您想要如何调整此模块?

感谢您的反馈,我们会尽快进行适当修改!
进来说说原因吧 确定
小调查
请问您想要如何调整此模块?

感谢您的反馈,我们会尽快进行适当修改!
进来说说原因吧 确定